网络直播 提档升级

编辑:admin 日期:2018-08-07 07:37:53 / 人气:

 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纵横谈(32)

    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就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要研究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和一体化发展理念,推动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有效整合,推动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人才队伍共享融通。”
    体育竞赛表演业是体育产业中最活跃、最具影响力的组成部分,在促进全民健身意识的提升和终身体育观的培养方面,大型体育赛事直播更凸显出其独特的优势。就体育赛事整个举办过程来看,媒体扮演了体育赛事准备阶段的舆论推动者,是体育赛事直播阶段的重要传播平台,是体育赛事的评价和总结阶段的评判者。一方面,网络媒体的崛起,为体育赛事直播提供了新的选择,其快速、开放、共享、自由、可储存的特性将沟通和应用变得更加方便;另一方面,观众希望随时随地观看体育赛事的需求,为网络赛事直播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就目前国内体育赛事网络直播的现状而言,首先,从体育赛事直播的普及程度来看,超过95%的体育爱好者观看过体育赛事直播,而NBA是在线比赛直播中最受中国观众欢迎的赛事,超过85%的用户日均观看赛事在线直播时间超过30分钟。其次,从体育赛事直播的内容方来看,各网播平台所直播的国内外体育赛事主要包括:奥运会、亚运会、世界杯、亚洲杯、欧洲杯、非洲杯、美洲杯、世锦赛、亚锦赛、中超、意甲、德甲、西甲、法甲、亚冠、四大网球公开赛、中网、NBA、CBA等等。最后,与传统电视直播相比,网络直播有其自身优势使得球迷在观看体育赛事内容与种类方面具有更多的选择:随着网速的提高使得网络赛事直播可实现多场次赛事同时直播,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观众线上同时观看多场赛事的需求;球迷可以不受时间限制,随时点播观看体育赛事;观众甚至在观看赛事直播时,可以无成本进入直播页面相应窗口,与在线观众和解说员进行实时互动。
    不过,体育赛事网络直播在我国的发展也面临诸多瓶颈。一是直播性别选择偏见,在体育赛事网络直播内容和项目选择方面,受到关注性别差异的影响,网播平台更愿意选择男性运动员参加的项目,导致大规模的女性观众群体受到忽视。二是盈利路径尚不明晰,受到体育赛事网络直播起步较晚的影响,盈利方式呈现单一化,一方面融资费、广告代理费、会员会费与版权分销费构成了收入主体,另一方面直播平台为了维持体育赛事网络直播正常运行所必需给付赛事转播版权费、直播解说员聘请费和网站维护费,单一的盈利方式所获得的收入难以满足维持平台运行成本需要,使得平台经营入不敷出。三是侵权现象不时发生,受到互联网和视频技术迅速发展的影响,出现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其他网站对体育赛事节目进行实时转播、点播的现象,恣意窃取赛事直播方的经济利益,直接导致权利人直播平台观众数量下降、广告收入减少的不良后果。如此这般对体育赛事组织者和传播者权益的侵害,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在网络新媒体转播权保护方面的不足。
    我国体育赛事网络直播发展不顺利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体育赛事的兴趣和关注度呈现显著性别差异。除了女性对体育赛事的兴趣和关注度都不够高这个主观原因之外,男性偏爱的篮球、足球等项目也比女性偏爱的游泳、体操、滑冰等项目在体育赛事网络直播中给予的重视度要高。其次,网络体育赛事直播市场还不成熟,直播平台盈利模式有待构建。平台的用户缺乏黏性,直播平台能火,很大程度是因为平台上播放的内容可以吸引观众,当直播内容不再更新、不再吸引人时,用户也就流失了,这就导致直播平台只能用独家播放来抢夺用户关注度。最后,体育赛事网络直播权法律法规保障不够。体育赛事版权正在成长为最好的IP,但法律法规对体育赛事版权的属性未能充分予以明确,而利益驱使导致“盗播”禁而不止,即使被权利人提起诉讼,低惩罚成本也不足以震慑“盗播”行为。相比之下,面对巨额维权成本,被侵权者在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也疲于应付,很大程度上也纵容了侵权网站的“盗播”行为。
    体育赛事网络直播引领了体育赛事观看方式的变革,其独特的优势与全新的直播模式已逐渐成为体育竞赛表演业新的增长极,可以尝试从以下方面不断提档升级:首先,根据观众需求,细分赛事直播内容。通过对观众观赛项目及内容偏好大数据进行收集与分析,制定针对性的赛事转播内容和栏目主体安排策略,以提升女性对体育赛事的关注度为导向,加强在直播项目与内容制作方面的女性会员市场开发与利用策略的安排。其次,赛事网播盈利方式多元化,成熟的网播盈利机制建设刻不容缓,可先通过目标市场细分后,以部分赛事付费、单场付费模式,养成观众付费观赛的行为习惯,尝试实践网播付费模式多样化;以授予会员权限为手段,提升平台对会员的吸引力,以此来增加会员的开通量;网播平台积极寻求与赛事举办方合作,如授权线上销售赛事特许经营商品等活动。最后,完善法律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体育赛事网络直播权的性质和权益归属,加紧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的体育赛事网络直播法律法规,建立网播侵权的反馈机制,保障我国体育赛事网络直播产业的健康发展。(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体育学院。本文系山西财经大学2017年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标志性体育赛事的举办对城市旅游空间的影响效应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QN-2017013。)


王雁 郝晨曦
(责任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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