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AI造谣”博流量?天津河西公安依法予以处罚

编辑:admin 日期:2024-08-19 14:49:44 / 人气:

“69岁大爷去采耳店采耳
居然色心大起”
“一女孩违规停车
被堵车主连打25个电话都不接
冲上去就是拳脚相加”
……
这样的新闻很吸引眼球
更容易引发社会热议
但是万万没想到
这些竟然都是通过“AI”生成的
假新闻
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
有些人为了赚流量、博眼球
通过“AI”软件
恶意捏造虚假新闻
殊不知
已然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案件回顾
近日,公安河西分局网安支队
工作中发现
一网民在某网络平台上
发布了涉及民警执法谣言的图文
称河西一女子违章停车
与被堵车主发生肢体冲突
后民警将该女子带离
并对打人者予以处罚
后经核实
公安河西分局并无此类警情
不仅如此
发布上述消息的网民
还发布了大量涉及全国各地的
无法核实的事件消息21条
发布文章的格式和内容
与“AI”合成高度相似
公安河西分局立即展开调查
成功锁定散布网络谣言嫌疑人冀某
并将其传唤到案
经询问
冀某如实供述其为赚取流量
通过“AI”软件杜撰不实信息的违法行为
目前,冀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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